2016年9月23日,我分院组织相关教师对创新创业场地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,初步在现有两个实训室内划分出一定面积,用于创新创业工作的开展。
1.电子创新实训室
(1)使用面积:120㎡;
(2)可用于孵化面积:40㎡;
(3)所在位置:实训楼416室;
(4)设备及其他用途:人工智能设备,主要包括无人机、智能穿戴、人形机器人等,用于幼儿看护、早教娱乐、家庭助手、康复助行、情感陪护、智能健康等。
2.电子创新实训室
(1)使用面积:120㎡;
(2)可用于孵化面积:40㎡;
(3)所在位置:实训楼102室;
(4)设备及其他用途:线路板雕刻机及辅助设备等,用于PCB板钻孔、挖孔、线路隔离、宽度设定、全图和指定区域雕刻、可选断点续传、铣边及异型孔等。